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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不只是一个医学问题(2)

来源:医学与法学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7-18
【作 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 要】:许多手机应用或服务原本就没有针对视力障碍者进行适配, 面对疫情,如果健康码、行程码这类更要紧的应用或服务不针对视障人士的需求进行设计或调

许多手机应用或服务原本就没有针对视力障碍者进行适配,面对疫情,如果健康码、行程码这类更要紧的应用或服务不针对视障人士的需求进行设计或调整,就有可能对视障人士造成更严重的影响和负担。


视障人士王先生在他人帮助下进行健康宝人脸识别。北京交通广播记者/摄

《行动计划》的开篇表述就很能体现这种思路,既然残疾有这么多不好的影响,那么就应该通过残疾预防和康复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残疾的发生。从医学或者科学的角度来说,这似乎很符合逻辑,但对于国内8500多万的“持证残疾人”[1],甚至占世界人口 15%的残障者[2]来说,其中传达出来的信息却是:要努力避免社会中有残疾人存在,有残障的生活是次等的、糟糕的甚至不值得过的。


根据《公约》中的措辞,残疾“是一个演变中的概念,残疾是伤残者和阻碍他们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的各种态度和环境障碍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可以看出,《行动计划》中的“残疾”其实更接近《公约》中的“伤残”,而《公约》意义上的“残疾”则更接近许多残障权利倡导者所使用的“残障”,因为伤残或缺损只是造成《公约》意义上的残疾或本文所称的残障的因素之一,法律和政策需要解决的更重要的问题其实是各种社会障碍。

假设有两位新冠肺炎症状同等严重的患者,如果没有呼吸机,他们因肺炎致死的概率相当。但其中一位同时患有晚期癌症,即便能平安挺过肺炎,也仅能再享受一两年的生命;另一位则是身体健康的青年。在其他条件相当或者无法获知,并且仅有一台呼吸机的情况下,按照社会总体效益来确定两人获得呼吸机使用权的优先顺序,似乎比抽签这类随机方案要更合理一些。

当然,从某个角度来说,如果社会保障体系足够好,社会为有不同需求的人提供了多样的过上有意义生活的方式,不进入公开的就业市场未必就是件坏事。但就目前的社会现实来看,世界各地的许多人都在探索如何对工作环境进行改造,让残障者能够平等地参与社会劳动。

物理环境无障碍建设的例子包括对生产线的高度、放置和设计进行调整,以适应轮椅使用者的需求。进一步的调整还包括引入就业辅导员制度,让专业的就业辅导员能够和心智障碍者共同参与工作的准备、培训、适应等环节,在确保残障者能够适应工作要求和场景后离场,帮助残障者独立、自主地工作。


除对工作环境进行或软或硬的改造,残障者能够接受高质量的教育也是其顺利进入主流就业市场的重要前提。在我国,实行多年的“随班就读”政策已经让许多本来没有机会在主流学校就读的残障学生进入主流学校,和非残障学生共同接受教育。接下来,在政策与实践中,我们还应进一步加强对主流教育领域中各种软硬环境的改造。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些问题也提供了一个让我们反思教育的本质和目标的机会:教育是为了让每个个体都能获得适当和有意义的提高,还是设置一个外在的、共同的标准去衡量所有人?



在目前的社会现实下,参与社会劳动仍然是残障者有意义地参与社会的重要方式。在医学模式下,残障是残障者自己的问题,雇主可能仅仅因为“残障者缺乏工作能力”的偏见而拒绝聘用残障求职者,或者提出未必合理的体检标准。因此,许多残障情况并不明显的求职者会选择隐瞒,避免被歧视。而无法隐瞒残障情况的残障者,往往需要表现出比其他竞争者强出许多的工作能力才能获得机会。许多中重度的精神障碍者和智力障碍者则很有可能根本无法进入公开的就业市场。






在《公约》所要求的范式转型下,人们已经不再认可这种出于保护而剥夺残障者婚姻和生育权利的做法,转而要求政府提供适当的、可理解的各类支持,让残障者也能平等、安全地享有婚姻和生育的权利,包括能在自己的社区中获得适当的性教育、家庭生活支持、防止家庭暴力的措施等。换句话说,政府不能出于保护的目的一禁了之,而是有义务提供有效的支持,让残障者过上平等而有意义的生活。


说到这里,可能很多读者会有所质疑:这种安排听起来是挺好的,但真的可行吗?或者,这类支持和服务连绝大多数非残障者都没有机会获得,残障者就有提前享受的特权吗?要回应这些质疑,就不得不提到范式转型中的另外一个重要维度,即残障者的公共参与。

文章来源:《医学与法学》 网址: http://www.yxyfxzz.cn/zonghexinwen/2022/0718/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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